2011年12月22日 星期四

創造生命 part_20 道法自然



對我來說 社服團體它的定義很廣泛,因為任何一個個體/法人/群體,當祂在為自己服務的同時,必定同時對社會服務,且因為本身歸屬於社會的關係,就算滿心只想著自己,自己與社會的不可分屬性是無法切割的。


所以好/壞,真心/假仁假義的事,在這層意義下是不存在的,的確有值得討論的地方,亦即是否是平衡的發展,只對人類有益阻礙了地球進展,只對少數人有益阻礙了團體以外人進展的方式,我以為是不均衡的,這無關格局大小,而關乎心態是否開放。


以一個國家為格局、以一個種族、以一類生物(人類)為範圍,是很大的格局,而「僅」以目標群體為對象,而忽視其他,則有失自然。而自然以其心態與多樣性,成為我們師法的整體概念觀/全觀的一個很好的借鏡。


自然,不只內含了開放的心態、包融的態度,而且還把這些籍由各種方式體現出來,於是乎有祢與我,有著不同的想法、感受、經驗,並共存於此,地球以其美麗、態度、生命向我們敘說著其宏偉,可為神形合一的君子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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