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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前我一直不太喜歡吸引力法則,我自評以為是因為那感覺起來很勢利,好像是用來吸引錢或什麼好康的。
再後來一點發現其實,對錢本身太過在意才叫勢利,錢多錢少也沒什麼不好。我想到維摩詰經有一段,
記憶中的大意是「
天女散花到佛陀的開悟弟子身上與在場的一些菩薩身上,花落到菩薩身上即落地,而落到開悟弟子身上就附在身上不落下地,弟子們用手、有的有神通的用神通想把花散去都辦不到。
後來天女問舍利佛(弟子名),為何想拍落花?
舍利佛:「此花不如法(我想是佛法),是以去之。」
天女說:「不要說此花不如法,此花本身無所分別,是仁者自己有分別的想法。於佛法出家,有所分別,是不如法(如是指如同/遵從/順著的意思),若無分別,是則如法(才是呼應法/與法相應),看諸菩薩花不著身者,已斷一切分別想故。」
(這裡補充一下個人意見,「人無我」即可稱開悟,用現在說法我想是「小我融入大我」,而開悟者還未必到「法無我」,法無我我印象中是於一切法(念頭、思想)已自如自在。所以弟子們雖然沒有「我執」了,卻還有「法執」。)
所以之前我還是對錢有所評判。
其實我本來只想寫兩句的,想不到變出那麼多句,下面幾句是接開頭幾句的。
剛剛我突然領悟到,原來我之前不喜歡吸引力法則,是因為,我以為吸引力法則的運作是「用想法與情感在未來投射出一個狀態,讓自己可以走向那狀態。」
其實是「當下的狀態,不論那是什麼,會把過去或未來在可能性中有類似的狀態的東西,拉向當下此刻。」
講到當下此刻又有一大堆想講的,那就先這樣吧 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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